>关于做好2011年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1年校级及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立项的范围与重点
教学研究立项的主要范围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教学团队建设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申请项目要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应集中精力完成已经立项项目的研究,今年不得再申报。
2.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已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1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向教育厅统一推荐申报,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
4.申请人应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推荐,将《申请书》连同《2011年武汉工程大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用Excel格式制作)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5.各申报项目除报送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外,还应报送三份《申请书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实行限额推荐方式,各学院申报名额控制在专任教师数的8%以内,具体名额见附件4。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1. 从2009年起,我校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除学校组织统一时间申报外,对于少数或个别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人认为立项范围与重点、申报条件和要求等皆符合我校教学研究重点立项范围,并有明确的研究指导思想、较好的工作基础以及成熟的建设规划,经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可不定期向教务处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教务处即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即立项。
2.本次教学研究立项统一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
联系电话:87992132;联系人:段纯
特此通知。
附件1(指南).doc
附件2(汇总表).doc
附件3(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