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官网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学院青年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岗位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1.新进学院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教师。
2.在其他同类院校担任过教师工作但没有从事过思政课教学的教师。
二、培养措施
(一)实行岗前培训制度
1.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参加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二)实行导师制度
1.学院对新进青年教师实行导师指导制度,建立“以老带新”机制,实行老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帮一”帮扶制度。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青年教师,根据其所承担的课程和培养方向,由教研室推荐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校内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校教学名师和教授优先),学院审定并备案。
2.指导教师应根据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培养计划。在日常教学中坚持“传、帮、带”,定期听课,指导青年教师备课、上课、现场实习、专业实践,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讲课艺术、专业技能及教育教学方法,带领青年教师完成教学改革、科学研究、课程开发等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学、科研论文,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3.指导教师应对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进行检查考核,定期交流,与青年教师的讨论情况应有记录。
4.青年教师要向指导教师虚心学习、主动请教、接受指导,经常听指导教师讲课,做好听课笔记,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学习、实践、科研任务,积极撰写论文,定期完成各项总结。
5.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量参照教务处标准,教务处按每指导一名合格青年教师60分的标准下拨工作量给学院。
(三)实行青年教师进团队培养制度
新进青年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进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根据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在一到两年内进行总结沉淀,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学院将按照《太阳集团官网教学科研资助奖励办法》给予相应资助措施。
三、管理与考核
1.学院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管理以教研室为主。教研室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青年教师的培养、交流和考核,总结经验,布置新的培养任务,报学院备案。
2.新进青年教师在入校一年后,须接受教务处(会同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学水平专项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将再次进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截止聘期内)。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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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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